2024年5月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的通知》,对住房限购政策进行了分区优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 放松非深户购房门槛:非深户居民在深圳非核心区(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西乡)、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购房,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的缴交年限要求由3年调整为1年。
• 放宽多子女家庭购房条件: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本市户籍家庭,在现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可在上述区域再购买1套住房。
• 放松企业购房限制:同时满足设立年限满1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达100万元、员工人数10名及以上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在上述规定的7个区域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解决员工住房等需求。
• 支持“以旧换新”:支持在深圳市有开发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相关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商品住房“收旧换新”和“以旧换新”工作。对于实施“收旧换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收购换房人旧房时不受本市关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购房政策的限制。同时,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供房屋交易便民服务,优化商品住房“带押过户”流程,提升房地产交易便利度。
此次政策调整旨在更好满足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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